俄罗斯有哪些税?
俄罗斯,作为地球上国土面积最大、自然资源非常丰富的国家之一,吸引着大量中国企业的投资。同时,俄罗斯跨境电商市场增长迅速,吸引了大量中国卖家的涌入。
然而,俄罗斯税制的复杂性和日益严格的税务监管也让不少跨境企业面临挑战。如何在俄罗斯开展业务并合法合规地应对税务风险,是每一位从业者要关注的核心问题。
01
俄罗斯税收制度简介
俄罗斯税收按俄罗斯联邦、联邦主体和地方三个层级征收。
1.联邦税
联邦税费在俄联邦范围内征收,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企业利润税、矿产资源开采税、水资源使用税、碳氢化合物开采额外收入税、野生动物和水生生物资源使用费、国家规费和保险费共10项税费。
2.联邦主体税
在相应的联邦主体范围内征收,包括企业财产税、博彩税和交通运输税。
3.地方税
在相应的市、区内缴纳,主要包括土地税、个人财产税。
02
主要税种
(一)增值税
在俄罗斯境内消费或使用以及进口的货物、劳务和服务征收增值税,在俄罗斯境外使用的出口货物或服务豁免征收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0%、10%和20%三档。
1.征税范围
(1)在俄罗斯联邦领土上销售货物(劳务、服务),包括销售已质押的货物、根据补偿协议或续订协议转让货物(劳务、服务)以及转让产权;货物(劳务、服务)的销售是指货物(劳务成果、提供服务)所有权的转移;
(2)俄罗斯联邦的企业内部用于自己生产需要转移的货物(劳务成果、提供服务);
(3)自用建筑安装工程;
(4)进口到俄罗斯联邦或其管辖范围内其他领土的货物;
(5)外国企业通过互联网向俄罗斯居民提供的电子服务,包括通过互联网提供计算机软件、游戏和数据库的使用权,以及提供互联网广告服务、发布信息服务、提供数据库服务、提供电子书和提供网上音乐、视频等;
(6)货物在装运过程中,位于俄罗斯联邦境内及其管辖的其他领土内。本款规定不适用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个人销售的欧亚经济联盟商品;
(7)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销售的欧亚经济联盟的货物,其卖方为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买方个人在俄罗斯联邦境内及其管辖的其他地区收到货物。
税率类别及计算方式
俄罗斯增值税税率分为零税率、低于标准的税率(10%)和标准税率(20%)三档。
自2025年1月1日起,年收入超过6000万卢布的简易税制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
适用一般增值税制度的,按照20%税率(部分商品按照 10%税率)征收,可以抵扣进项税;
如果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那么税率是5%或者7%(根据收入确定税率,年收入不超过2.5亿卢布的,适用5%税率,超过的适用7%税率),但不得抵扣进项税。独资企业必须在至少12个连续增值税纳税期(36个月)内按优惠税率缴纳增值税。最高收入额根据当年的平减系数确定。
2.应纳税额
通常为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3.申报要求
销售货物(劳务、服务)的纳税期限为发出货物、提供劳务或服务的日期与所有权转移或收款日期中较早者。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应按季度提交,申报期限不迟于纳税季度结束后次月的25日。若纳税人未能在规定最后日期的10天内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将暂停该纳税人账户上的交易。增值税申报表包含纳税人的采购分类账和销售分类账,包含报告期内纳税人收到或开具的每张增值税发票的信息。纳税申报资料必须保留至少4年。
增值税可分期缴纳,可在报告季度结束后的连续3个月中的每个月28日前分3个等额缴纳。但非增值税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则必须在纳税季度结束后次月28日前缴纳全部税款。在代扣代缴机制下应付的增值税应单独核算,并且必须在向卖方付款的同时代扣代缴。提供电子服务的外国法人应按季度申报增值税申报表并缴纳增值税,申报期限不迟于纳税季度结束后次月的25日,在28日前缴纳。
增值税退税程序赋予纳税人快速退税的权利,即在完成纳税申报表的案头审计之前获得退税。为此,必须在提交申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联邦税务局监察局提交相应申请,并退还增值税金额。从2024年4月1日起,此类申请仅以电子形式提交。
(二)消费税
对于在俄罗斯境内生产、进口至俄罗斯或在俄罗斯市场上销售的特定消费品,需要缴纳消费税。除非依据特定规定获得免税资格,否则出口消费品同样需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征税对象
酒精类产品、烟草类产品、汽车摩托车、原油和天然气、燃料油类产品、苯、对位二甲苯、邻二甲苯。
(三)企业利润税(企业所得税)
俄罗斯企业利润税,中俄税收协定译为“团体企业利润税”,由所有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法人单位在纳税年度缴纳,包括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1.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在俄罗斯注册成立的企业、实际管理机构在俄罗斯境内的外国企业,以及根据适用的税收协定被视为俄罗斯税收居民的外国企业。
俄罗斯企业-根据俄罗斯法律(民法典第 50 条)设立的俄罗斯公司的主要类型包括:上市股份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工业合作企业、国有独资企业(联邦或地方政府全资所有的特殊形式的法人)、以法人形式设立的农民(农场)企业。
合伙企业因缺乏法人资格,在收入分配给合伙人后对其征收个人所得税。
税率类别及计算方式
a.法定税率
2025年起,将企业利润税税率从20%提高至 25%。此前,20%的税率中,3%为联邦收入,17%为联邦主体收入,新税率25%中的8%为联邦收入,联邦主体仍旧是17%。此次税率的变更的目的非常明显,是为了增加中央的财政收入。
b.特定类型利润税率
股息红利利润税税率:零税率,适用于在俄罗斯注册成立的居民企业和永久位于外国并通过单独的分支机构在俄罗斯经营的外国组织以《税法典》第246.2条第8款规定的方式独立承认自己是俄罗斯的居民企业以股息形式获得的收入。除此之外,适用13%的税率。
利息利润税税率:根据发行时间、期限、债券类型等,分别为0%、9%、15%。
特定财产转让中取得的收益税:适用利润税零税率。
c.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按各报告期的税务会计资料计算。应纳税收入以卢布计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外国货币计算的所有收入和费用,必须按交易发生日中央银行的官方汇率折算为卢布。纳税义务人在报送企业利润税纳税申报表前,有义务在专用表格上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权责发生制,不论收入是否实际收到,都必须在产生收入的报告期间内入账。企业前四个季度销售收入(不含增值税)每季度都不超过100万卢布的,可以采用收付实现制(现金制)。纳税人必须采用一套税务会计制度,并始终如一地执行。
D.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适用不同税率的应纳税所得,其计算基础应分别核算。计税周期为一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e.税款缴纳
在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纳税人每月预缴企业利润税税款,应于相关纳税月份的次月28日前支付。
每月预缴税额为上一季度应纳税款的三分之一,本纳税年度第一季度的预缴税款,以上一年最后一季度的应纳税额作为计税依据。居民企业纳税人可选择按每月实际所得基础计算、申报、缴纳应纳所得税,但应于上一年12月31日前报告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如果居民企业纳税人一年内每个季度计算的平均营业额都不超过1500万卢布(2016年 1月1日之前不超过1000万卢布),或非居民纳税人在俄罗斯通过一个常设机构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利润税可以按季度预缴。新成立的企业如果每月营业额不超过500万卢布或每个季度营业额不超过1500万卢布,可以按季度预缴企业利润税。居民企业纳税人对支付股息和利息的扣缴税款,必须在支付款项的次日缴纳。
居民企业纳税人在年度终了之后,应当计算全年最终应缴纳的企业利润税税额,并与全年各个申报期预缴的税款累计总额相比较:如预缴税款总额低于全年应纳税额,则需要补缴,纳税人应在次年3月28日之前结清应缴税款;如果高于全年应纳税额,则多缴的税款可在下一申报期抵缴,也可在多缴税款后3年内提交退税申请,税款将在提交退税申请后的 30日内退还。在实践中,纳税人很难获得退款,多缴的税款通常会抵缴其他应缴税项。
2.外国企业
通过常设机构在俄罗斯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或者有来源于俄罗斯收入的外国企业,需要在俄罗斯缴纳企业利润税。
(1)征收范围
对通过常设机构在俄罗斯进行活动的外国企业,对该常设机构在全球范围内取得的所得征税,即收入减去根据《税法典》第 25 章所列费用后的利润。对于在俄罗斯境内无常设机构,或在俄罗斯取得的收入与常设机构无关的外国企业,仅对在俄罗斯境内取得的收入征税(《税法典》第三百零九条)。
(2)应税收入
外国企业通过俄罗斯境内的常设机构开展活动的应税收入与居民企业的收入相同,税法特别规定的除外。外国企业未通过俄罗斯境内的常设机构开展活动,但从俄罗斯境内取得的以下类型的收入,须缴纳企业利润税:
①股息收入:俄罗斯企业经分配支付给外国企业的股息;
②清算所得收入:俄罗斯企业清算时分配给外国企业的利润、财产收益等收入;
③利息收入:包括有权参与利润分配的债券和可转换债券在内的下列任何形式的负债,支付给外国企业的债务利息:国家和市政权益证券,其发行和流通条款规定以利息形式支付;上述条件未规定的俄罗斯企业的其他负债。
④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外国企业取得的来源于俄罗斯境内的特许权使用费;
⑤股权转让收入:外国企业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俄罗斯企业股份取得的收入,条件是被转让的俄罗斯企业 50%以上的资产由坐落在俄罗斯联邦领土上的不动产组成;在证券市场公开交易的股权转让除外(按照《税法典》第二百八十条第 9 款处理);
⑥销售不动产收入:外国企业出售俄罗斯联邦境内不动产的收入;
⑦租金收入:外国企业出租或转租俄罗斯联邦境内的财产(包括国际运输上使用的飞机、船舶、车辆、集装箱等)取得的租金收入,包括租赁业务收入;
⑧国际运输收入,包括运输期间的滞期费和其他付款;
⑨合同违约金收入:俄罗斯国家机关、地方自治行政机构、组织或个人违反合同义务支付给外国企业的违约金;
⑩投资于封闭式租赁基金或房地产基金收入:外国企业投资于封闭式租赁基金或房地产基金取得的投资收益(包括还款);
⑪其他类似收入。
(3)外国企业设立常设机构的税率
归属于外国企业在俄罗斯设立的常设机构的利润,一般按适用于居民企业的税率征税,按法定税率缴纳,外国企业取得来源于俄罗斯境内的利润,但常设机构在俄罗斯联邦开展的活动无关的,按25%的税率征税。外国企业未设立常设机构或与常设机构无关的所得预提税率
①股息红利所得税税率15%税率,适用于外国企业取得的股息收入,《税法典》另有规定除外;
②利息所得税税率对企业的国家和地方债券、市政债券的利息收入征税,分为0%、9%、15%三档税率,根据不同债券类型和发行时间确定。
③股权转让收益所得税税率外国企业在俄罗斯未构成常设机构,转让不动产未超过占企业全部资产50%的俄罗斯企业股份取得的收益;或者在公开证券市场转让的俄罗斯企业股份取得的收益,一般为零税率。
④国际运输收入税率外国企业经营国际运输使用、维护或租赁(包租)船舶、飞机或集装箱(包括运输所需的拖车及辅助设备及其他移动运输设备所取得的收入(与该公司通过其常设机构在俄罗斯境内的活动无关),适用 10%税率。
⑤其他收入所得税率20%税率,适用于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转让不动产等除上述①-④以外的其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应税收入⑤、⑥、⑩项所得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按照《税法典》第二百六十八条和第 280 条规定程序扣除相应的成本,外国企业必须在账簿中详细记载有关成本,并于代扣代缴义务人支付款项时提供相应的书面成本数据证明。除上述⑤、⑥、⑩项所得之外的其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收入的全额。
(4)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税收入×适用税率。
适用不同税率的应税收入,其计算基础应分别核算。外国企业在俄罗斯通过常设机构开展业务取得的应税收入与居民企业的应税收入的界定方式相同,会计核算规则与居民企业的相同,需要自行核算常设机构取得的应税收入。如果外国企业在俄罗斯有一个以上的常设机构,应税收入应分别进行核算;只有常设机构从事相同或者类似工艺作业的,才允许合并核算纳税,但须经税务当局批准。
在俄罗斯未设常设机构的外国企业或从俄罗斯取得的收入与常设机构无关的,由代扣代缴义务人在支付款项或到期应支付时实行源泉扣缴,并于次日缴纳税款。自2014年6月24日起,支付给外国企业的股利由股票托管人预扣企业利润税。
3.预提利润税
在俄罗斯,外国企业在提取利润时需要预提利润税。预提利润税需根据企业利润税法规定的税率,按照企业的利润额进行计算和缴纳。根据俄罗斯税法,外国企业的预提利润税率一般为20%。预提利润税是在企业提取利润之前就需要预先缴纳的税款。企业在提取利润时,需要将预提利润税从利润中扣除,并在一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缴纳。预提利润税的缴纳是非常重要的,企业需要按时履行纳税义务,以避免可能的罚款和法律风险。
4.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两类:一类是俄罗斯常住居民个人,对其来源于俄罗斯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除非税收协定另有规定,在境外缴纳的税款不会从在俄罗斯计算的税款中扣除;
另一类是从俄罗斯境内取得收入的非俄罗斯常住居民个人,仅对其来源于俄罗斯境内的所得纳税。
税率类别及计算方式
个人所得税2025年起,实行5 档超额累进税率(原先13%、15%两档)。
a.居民纳税人
俄罗斯的居民纳税人是指属于俄罗斯联邦税收居民的个人,以及从俄罗斯联邦境内(包含克里米亚和塞瓦斯托波尔)获得收入,但不属于俄罗斯联邦税收居民的个人。
俄罗斯常住居民个人是指俄罗斯公民和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士,在任何连续12个月内在俄罗斯联邦居住至少183天。其中境外旅行、不到6个月的短期境外治疗或培训、因用工合同或其他责任到境外工作或提供服务、近海油气矿床从事劳动等情况不中止居住时间的计算。
一般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是法人实体,缴纳企业利润税。简单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其收入份额纳税。在税务机关登记并根据相关双边税收协定在俄罗斯纳税的个体企业家也是俄罗斯的居民纳税人。征税范围包括受雇所得、经营和专业所得、投资所得、资本利得等。
b.非居民纳税人
俄罗斯非居民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是指连续12个月内在俄罗斯联邦居住不满183天,但有来源于俄罗斯境内应税所得的自然人,其中境外旅行、不到6个月的短期境外治疗或培训以及因用工合同或其他责任到境外工作或提供服务等情况,不中止居住时间的计算。非居民纳税人征税范围参照居民纳税人,但仅就非居民纳税人来源于俄罗斯境内的所得征税。
03
税收风险防范
(一)信息报告
税务登记: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外国企业在1年内通过分支机构在俄罗斯进行或者准备进行超过30日(连续或者累计)的活动,则该公司应当在活动开始后的30日之内在俄罗斯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
财产税务登记:如果外国企业在俄罗斯拥有不动产或者交通工具,以及外国企业在俄罗斯开立银行账户或者进行有价证券交易时,则也必须在俄罗斯税务机关进行登记。
经营活动及收入来源告知:如果外国企业在俄罗斯进行活动的时间在1年内少于30日,则应当通知俄罗斯税务机关。当外国企业取得来源于俄罗斯境内的收入,但收入不属于该公司在俄罗斯常设机构时,也应当通知俄罗斯税务机关。
(二)纳税申报
中国居民在俄罗斯设立的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作为俄罗斯税收居民,需根据《税法典》缴纳企业利润税。母公司取得的子公司税后利润分配(股息)仍需缴纳预提税。中国居民在俄罗斯设立的分公司或代表处,根据是否构成常设机构,确定是否缴纳企业利润税。若构成常设机构,需就其利润缴税;否则,收入免税。总公司从分公司或代表处汇回利润不需缴预提税,但清算收益需在收益来源地缴税。中国居民在俄罗斯未设立机构,但有来源于俄罗斯的收入(如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或设有机构但收入与常设机构无关时,需缴纳预提所得税。
(三)调查认定风险
俄罗斯自2012年加强反避税监管,实施转让定价和受控外国企业规则。对于违反独立交易原则的交易,俄罗斯联邦税务局会进行审计,要求合理定价,必要时申请预约定价。税务审计风险可通过订立转让定价协议、独立评估等方式降低。
(四)享受税收协定待遇风险
中俄税收协定待遇规定了优于中俄两国国内税法的税收协定待遇;但同时,为了防止滥用税收协定待遇侵蚀税基,税收协定规定了利益限制条款和相应的反避税措施。因此,对俄投资企业一方面要保证在中国的税收居民符合中俄税收协定规定的受益所有人资格,防止享受税收协定不当的风险,另一方面,应主动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并准备相应的受益所有人证明材料,主动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待遇。不遵守要求不仅可能导致无法获取免税优惠,而且还可能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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